本行为规范从政治思想、勤政为民、进取创新、清廉守法、团结协作、端正品行等6个方面,对机关干部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中应遵守的基本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一 高举旗帜,坚定立场;勤奋学习,理论武装;爱校爱岗,报国图强。
二 以人为本,服务师生;忠于职守,敬业尽责;政务公开,务实高效。
三 勤思敏行,进取向上;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刻苦钻研,勇于开创。
四 依法行政,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清正廉洁,诚信坦荡。
五 团结协作,互谅互帮;淡泊名利,尊老扶青;顾全大局,维护声誉。
六 礼貌谦和,举止端庄;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谦虚谨慎,品德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