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2018年3月份组织生活安排的通知

By: jgdw, PostTime: 2018/06/08, Visits: 收藏本文

机关党委各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部署安排和形势要求,经机关党委研究,现将3月份组织生活的相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支部认真做好安排。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擘画了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发展的宏伟蓝图,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于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在京举行,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等事项。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请各支部采取集中收看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好学校中层干部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讲座视频资料,结合学校改革发展,继续安排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同时积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用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机关党委为各支部刻录了今年2月底学校中层干部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的视频录像资料光盘,请各支部及时派人到机关党委办公室(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806室)领取。

2、学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教师队伍建设、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和“新师范”建设等文件。近期,《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先后颁发,将对高校内部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与评价、教师教育等产生影响。请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积极适应新形势、新政策和新要求,不断提高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切实推进学校高水平建设、一流学科建设和“新师范”建设。

3、积极关注和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今年是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随着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3月3日在北京召开中国“两会时间”正式开启;会议将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和监察法草案,选举和决定任命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决定一系列影响深远的重大事项。今年两会已引发高度关注,舆论普遍认为此次两会将为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注入强劲动力。为此,请机关各支部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积极关注并及时学习全国两会的重要精神、重要文献和重大决策部署。

请各支部结合部门实际,统筹部署2018年3月份组织生活,及时将相关安排及活动情况、总结和心得体会、新闻文稿及图片等报送机关党委(邮箱:jgdw@scnu.edu.cn),以便做好宣传报道。

 

                           机关党委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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