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2018年4月份组织生活安排的通知

By: jgdw, PostTime: 2018/06/08, Visits: 收藏本文

机关党委各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和形势要求,经机关党委研究,现将4月份组织生活的相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支部认真做好安排。

1、征求对学校《机关行为规范》的修改意见建议。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学校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机关履职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塑造良好机关形象,由机关党委根据学校要求草拟了《华南师范大学机关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为进一步丰富、调整和深化规范内容,不断修改完善使之更适合我校机关部处的工作实际特点和需要,为广大机关干部职工认可、接受和遵守,更具有可行性并彰显学校特色,拟在机关范围内进行讨论并征求修改意见建议。请各党支部及所在部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讨论,提出修改的意见建议,并将修改意见建设整理汇总后连同讨论记录于5月14日前书面报送机关党委。

2、积极开展“党建+”活动。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基层党支部的组织能力,解决基层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的要求,拟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融入“协同”、“叠加”、“互补”、“互促”等组合共建理念,在机关党委范围内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将基层党组织建设与部门业务、学校中心工作等深度融合,防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以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谋划和推进机关党组织活动方式创新,培育特色、塑造品牌,使学校机关党建特别是支部建设不摆“花架子”、干出“真样子”,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今年,机关党委以作风建设作为“党建+”的主要内容,请各支部结合所在部门或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本支部“党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建设目标及主要措施等,并参照学校党建品牌项目、创新项目、书记项目等申报表的格式要求,书面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根据各支部申报的“党建+”项目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和支持,并作为学校和机关“书记项目”等进行重点建设。

3、学习《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最近,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师〔2018〕2号),提出要采取切实措施建强做优教师教育,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质量水平的战略性举措,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一招。为此,请各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深入学习《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深刻理解新时代教师教育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充分把握文件精神和要求,更好地认识和发挥我校教育“母机”的地位和作用,更好地服务教师教育并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请各支部结合部门实际,统筹部署好2018年4月份组织生活,及时将相关安排及活动情况、材料总结、心得体会、新闻文稿及图片等报送机关党委(邮箱:jgdw@scnu.edu.cn),以便做好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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