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迎接、学习和宣传党的二十大,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主业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思想,继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等要求,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法规要求,切实做好机关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发力机关党建“双创”工作,坚守“疫”情防控要求等,加强机关党委委员、支委、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以及发展工作,深化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机关职能部门党建与思想政治考核,坚持关怀慰问帮扶制度,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规范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优化机关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文化氛围,切实保障学校高水平建设、一流学科建设和“新师范”建设。
一、持续深入抓好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切实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等会议精神,加强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机关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和加强机关党建等系列讲话,学习中共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系列政策法规等,全面加强机关党委委员、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政治建设,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政治水平。
二、严格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对照学校党委《贯彻落实
三、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22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党的二十大是我们党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机关党委要组织机关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拼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积极采取收看现场视频、举办专题讲座、组织主题研讨、进行专项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不断增强机关党员意识、提升政治修养。
四、进一步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继续推进党支部换届、调整及增补等工作,不断优化党支部委员会结构。积极对支部委员特别是首进支委的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开展机关党建务虚研讨,落实学校党建工作制度规定并健全机关党委规章规范,明确支委职责任务、使命担当、分工合作和目标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要求,及时更换、检查、抽查《党支部工作手册》,掌握支部党建活动情况及成效。坚持“走在前、做表率”,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两学一做”等要求,着力机关党的建设与部处业务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五、积极开展机关党员教育培训。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不断创新党员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载体等,多形式、常态化、分期分批分类实施党员教育培训,紧扣时政形势开展专题讲座,依托遵义、瑞金或井冈山等举办1-2期党性锻炼专题培训班,组织1-3次现场教学,通过考学、竞赛、抢答、小程序等形式,积极支持支部组织党员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内容,委托党支部开展党员教育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着力构建内容完善、覆盖全面、形式丰富、效果优良的教育培训网络。
六、进一步深化机关建设理论研究。做好机关党建课题结题验收及新项目立项等,积极探索微信、网站等“互联网+”基层党建新途径、新举措、新模式,着力探索推动疫情期间的党员教育、组织生活等的途径和方法,积极探索特殊形势下学校机关党建、内部管理、作风建设等的要求和做法。
七、认真细致地做好日常党务管理。继续加大入党积极分子的引导、培养、教育和考察,收集年度发展计划并落实发展工作,规范发展党员材料及管理。进一步规范组织关系转接、党员证使用和党费收缴工作。及时更新党组织、党员信息的采集录入,切实做好党内半年度、年度统计工作。
八、切实做好机关部门工会工作。积极提升机关部门工会业务管理和建设水平,完善规章制度,理顺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会员信息,规范机关慰问制度,落实教职工福利安排,积极举办或参加机关羽毛球、足球、篮球、环校跑、趣味运动会等体育活动,结合三八、六一等节日开展文娱活动,继续推进校工会《紫荆树下》期刊杂志承办工作,落实2021年度评优奖励等推荐工作。
九、加强机关统战工作,关心离退休教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机关统战工作。关心机关无党派、民主党派人士、青年教师等群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坚持慰问探望制度,关心离退休教工、困难党员和党外人士等群体和人员。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