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精神及《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20)93号)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机关党委综合评定等环节,选拔2名同学担任2023年机关党委办公室助理。现选拔结果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如下: